一、甄選科別及名額:
專任教師:表演藝術科教師1名。
二、報名方式:分初試及複試二階段(通過初試始得參加複試)。
(一)初試:
1.一律採網路登錄、列印繳費單、至各地郵局或各金融機構匯款、列印甄選證等報名程序。 初試不辦理書面資格審查,報名前請先自我審查是否符合報名資格,避免因複試報名資格審查未通過取消複試資格。
2.網路登錄:115年6月10日(星期三)上午9時起至115年6月15日(星期一)下午3時止至本校教師甄選網站(網址:https://app1.tcvs.ilc.edu.tw/)登錄報名。
(二)複試:
1.一律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進行書面資格審查,恕不受理通訊報名。不符合甄試資格者,應即取消複試資格,不得有異議。
2.報名時間:115年6月22日(星期一)上午10時至下午3時止,(中午12時至13時休息),逾時不予受理。
3.報名地點:本校人事室(地址:宜蘭縣頭城鎮新興路111號)。
三、甄選日期、地點:
(一)初(筆)試:115年6月17日(星期三)上午10時起,請參加初試人員於當日上午9時20分至9時50分,至本校行政大樓1樓大廳報到,逾報到時間不予受理。
(二)複試:115年6月23日(星期二)上午9時起,請參加複試人員於當日上午8時20分至8時50分,至本校行政大樓1樓大廳報到,逾報到時間不予受理。
(三)甄選地點:本校指定之場地;複試採「試教」及「口試」交叉實施,請注意時間及地點,準時應試。
四、甄選方式:
(一)初試-採「筆試及筆試加分資料審查」方式辦理。參加筆試加分資料審查者,請於115年6月15日(星期一)下午4時前,將下列相關證明文件掃描製成PDF格式檔案,以電子郵件寄送至 personnel@tcvs.ilc.edu.tw,並請來電確認,以利辦理審查作業;逾期恕不受理。另複試當日仍須繳驗證明文件正本供資格審查。
※加分標準-經歷部分(最高10分)
A.公私立高中職表演藝術科、戲劇科、影劇科及電影電視科專任教師任課年資:以最近5個學年度(110學年度至114學年度)為採計範圍;其中114學年度之年資認定,以115年6月1日仍在職者為準,並以在職證明或離職(服務)證明(請註明任教科別)為採計依據,每服務滿1學年採計1分,最高採計5分。
B.擔任表演藝術科、戲劇科、影劇科及電影電視科科主任職務:以聘書、在職證明或離職(服務)證明所載任職期間為採計依據,每服務滿1學年採計1分,最高採計5分。
(二)複試-採「試教及口試」方式辦理。
※其他事宜詳見簡章。